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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群眾辦實事 | 公檢法三家聯合開展銷毀涉案假酒行動

為了依法打擊假冒注冊商標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進一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8月19日上午,安徽省來安縣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局集中開展對已生效的一假冒注冊商標案刑事判決書中,認定予以沒收的涉案假酒依法進行銷毀。

2017年底,被告人鄭某寶、鄭某貴父子二人商量生產假酒銷售謀利。自2017年底至2019年1月,先后雇傭他人使用低檔次、低價格白酒勾兌生產假冒的高檔次、高價格白酒,再用假冒的商標和酒盒進行包裝,生產假冒的洋河“海之藍”、“天之藍”、“洋河夢之藍M3”、“洋河夢之藍M6”、“國緣系列”、“五糧液”、“茅臺”等系列暢銷白酒。經審理查明,二人銷售金額31萬余元,查獲各類已經制作完成的假酒價值共計26萬余元。2020年5月17日,安徽省來安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鄭某寶、鄭某貴依法作出刑事判決,并將扣押的假酒予以沒收。

此次集中銷毀涉案假酒是在人民群眾的監督下完成,這不僅是對違反犯罪分子的一種震懾,更是安徽省來安縣人民法院切實為人民辦實事的另一種展示形式,安徽省來安縣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始終以人民為中心,努力辦好每一起案件,為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