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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2021年對保險業反洗錢罰金超千萬 壽險業占七成

保險業反洗錢嚴監管力度不減。2022年1月12日,北京商報記者梳理發現,央行2021年對保險業開出的反洗錢罰金依舊超千萬,合計罰沒金額1267.35萬元,比2020年增長6.2%。其中,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依舊是違規“重災區”。

隨著近年來法規的完善、監管主體聯動性的加強,作為金融行業重要成員,保險業如何防止非法分子鉆空,進一步吹響反洗錢號角,扛起反洗錢大旗?

罰金同比增長,壽險公司占七成

反洗錢是指預防通過各種方式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洗錢活動的措施。

相較于2020年24家保險公司收到央行開出的反洗錢罰單,2021年同比減少11家。從被罰主體來看,8家財險公司、5家壽險公司被罰。雖被罰主體減少,但處罰金額增加。2021年開出的罰金為1267.35萬元,比2020年增長6.2%。

“雙罰”仍是2021年央行對保險業反洗錢處罰的趨勢。梳理發現,公司及相關負責人雙雙被罰的占比超九成。其中,公司被罰1148萬元,占比九成,個人被罰119.35萬元。

對于2021年保險業反洗錢的處罰力度,北京工商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寧威表示,1996年后,保險企業進行分業經營、分業監管,開始形成保險集團。然而,保險集團除了有保險業務之外,還有銀行業務、證券業務、基金業務等,使得關聯交易容易在綜合經營中產生,而關聯交易又有可能會導致洗錢的違法行為。由于我國金融監管、外匯管制比較嚴格,因此一直以來對反洗錢是額外重視的。

從被罰主體來看,財險公司被罰295.55萬元,占比24%;壽險公司被罰971.8萬元,占比76%。對壽險業反洗錢罰單集中的原因,首都經貿大學保險系副主任李文中表示,由于很多壽險產品具有高儲蓄性,實踐中也存在很多投保人與被保險人、受益人分離的情形,用于洗錢隱蔽性更強,因此較財險業務更容易被不法分子選擇為洗錢渠道。

同時,李文中補充道,雖然說壽險業務更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來洗錢,但并不是說財險業務就不可以被用于洗錢。因此,財險公司也需要加強相關制度建設,真正落實國家反洗錢工作要求。

針對反洗錢的監管,寧威表示,雖然各個國家也非常關注反洗錢,但我國基于金融監管要求,對反洗錢更加關注。這是對社會負責、對國家的正常經濟秩序負責、更是對人民群眾的安全負責的體現。

未按規定識別客戶身份罰單占九成

從違規事由看,主要為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開展初次客戶身份識別。相關罰單占據了罰金的近九成。通過近年罰單發現,該行為可謂是“屢教不改”,常年占據罰因榜首。

從處罰的崗位看,總公司、支公司均有人被處罰,比如有分公司總經理,反洗錢執行小組組長、也有合規負責人,還有反洗錢崗位以及業務一線人員。

客戶身份識別,也稱“了解你的客戶”或者“客戶盡職調查”,是指金融機構需要了解客戶的真實身份、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質、資金來源和資金用途,以及實際控制客戶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實際受益人。業內人士表示,對于保險公司而言,需要嚴格按照履職要求,認真做好客戶身份初次識別、持續識別和受益所有人識別等工作。

緣何處罰原因多集中于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寧威表示,違反上述法規并不能說明是在洗錢,但如果想要達到洗錢的目的,上述法規必然會觸犯。所以這是監管部門、行業以及從業工作者都要遵守法律法規的內在邏輯。對于規則的制定者而言,相關法律法規的出臺,都是積累了長期的、多發的案例所凝結出來的有效經驗,是針對反洗錢工作中的薄弱環節等一些具體細節所作出的規定。

辦理業務過程中為什么要核實身份?“因為犯罪分子通常會盜用身份去開戶,從而作為洗錢的‘中轉站’。如果說保險從業人員沒有去核對客戶的身份,會使得‘中轉站’順利建成。”寧威補充道。

全員履行義務背景下,保險業更應“果斷”沖鋒

早在2011年發布的《保險業反洗錢工作管理辦法》便指出,保險專業代理公司、金融機構類保險兼業代理機構按照保險公司的反洗錢法律義務要求識別客戶身份。此外,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了解反洗錢法律法規,接受反洗錢培訓。

2021年10月,黑龍江銀保監局開出3張罰單,這是自2019年《銀行業金融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實施后,銀保監會系統對反洗錢開出的首批罰單。雖然處罰主體是銀行,彼時,業內人士表示,反洗錢開啟了雙重監管的大門。

不僅僅是監管趨嚴,法規的完善、監管主體聯動性的加強、監管科技的升級、監管信息披露及時性和透明度都在增加。因此,在轉變觀念層面,保險公司要不斷深化反洗錢重要性、緊迫性認識,切實擔負起反洗錢履職的主體責任,加大反洗錢工作力度。

對此,業內人士建議,保險公司要全面審視、評估當前反洗錢工作開展情況,及時發現反洗錢工作中的不足和問題。反洗錢崗位人員要認真學習反洗錢相關知識,抓好抓實抓細內控機制建設各項工作;業務員、出單員、理賠人員等關鍵崗位人員,要熟練掌握反洗錢三項核心義務實務操作要求,做好客戶身份識別以及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客戶風險等級劃分等工作。

同時,上述業內人士還表示,保險公司應堅持“風險為本”理念,加大客戶身份識別力度。要提高客戶身份識別“完整性”;提升客戶身份識別“精準度”。堅持“全員義務”宗旨,擴大反洗錢義務主體范圍,包括擴大反洗錢義務機構范圍、加強反洗錢宣傳教育。并堅持“有效履職”目的,實現工具創新和數據共享,細化完善操作規范,建立信息共享平臺,加強反洗錢工作指導。

歸根結底,反洗錢攻堅戰不僅是監管層面的任務,須由行業及社會中的每個人參與,但作為金融業重要組成部門,保險業更需要體現表率作用。寧威表示,反洗錢涉及社會安定、經濟規則、經濟秩序、公平,甚至包括人身安全等。所以反洗錢工作不僅僅是監管部門的責任,我們社會中的每一個人、公司、行業,都要擔負起反洗錢相應的責任。保險企業作為金融領域中非常重要的行業,保險企業必然也要行使自己的權利和義務。(記者 陳婷婷 胡永新)

關鍵詞: 嚴監管 保險業 反洗錢罰金 壽險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