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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掉爸媽和自己的2套房后,滬上一男子開始對熟人下手……被判12年!

花明天的錢,圓今天的夢

即便信用卡透支、網貸還不上

仍舊忍不住買買買


(相關資料圖)

到頭來利息像滾雪球一樣越來越多

最終還不上錢鋌而走險走向犯罪道路

近日

普陀區檢察院就辦理了

這樣一起詐騙案

男子田某沉迷超前消費

賣掉價值700多萬元的2套房

都沒能還上外債

他的行騙之手伸向了同事

生活闊綽的“公司老板”

“他三天兩頭就換新手機”“他說他家里好多房子好多車”“他外面還開著公司,每天一杯星巴克是標配嘞”“他花錢這么大手大腳,副業不少掙啊”……這些都是旁人對田某的評價,在大家看來,雖然田某只是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員,但他家底豐厚,且據他本人所說,他在外經營著一家利潤頗豐的公司,所以田某的奢靡生活在大家看來也就合理了起來。

田某吃穿用度都十分講究,花錢好像從不關心價格,電子產品一出新款,就瘋狂買買買,每次和朋友、同事出去吃飯,也是搶著買單,大方又“有錢”的田某,自然人緣很好,面子十足,他也非常享受大家的恭維,更喜歡自己身上“有錢人”這個標簽,可就是這所謂的“面子”讓,田某在泥潭沼澤中越陷越深。

超前消費成為了“卡奴”

一切還要從2003年說起。2003年,田某步入社會工作,面對微薄的工資和消費的欲望,他深感無力。那時信用卡剛剛興起,“超前消費”,讓他那顆虛榮的心瞬間躁動了起來,于是田某一頭扎進信用卡的天堂中,充分享受“刷卡一族”的瀟灑生活。

在田某看來,信用卡保證了自己的生活質量和品位,幫助他實現了理想生活,名牌衣服、高端電子產品、數碼相機、筆記本電腦,每一樣都近在咫尺?!八⑿庞每ǖ母杏X太爽了”,在提前消費的巨大誘惑下,田某盡情享受狂熱的透支消費帶給他的快感,他幾乎辦齊了當時市面上所有銀行的信用卡,錯開還款日期,用一家銀行的錢還另一家銀行的錢,以卡養卡。

幾年后,還貸危機逐漸顯現,田某的生活入不敷出,覺得錢不夠花的他,開始接觸小額貸款和網貸,生活依舊風光無限,可表面的光鮮亮麗背后,已然千瘡百孔,面對自己無力償還的巨大債務,田某只好求助父母,可他含糊其詞,并沒有說出全部真相,父母拿出40多萬元的積蓄替他還債,也只是杯水車薪。2017年,田某甚至賣掉房子,用300多萬的賣房款還債,可這些錢在田某欠下的天文數字面前,根本無濟于事。

好心人變成了背鍋俠

一邊擔心自己還不上債,一邊又忍不住買買買,裝闊綽,田某每天的心態極度拉扯,因為自己的信譽過低,他已無法向銀行及貸款公司借錢,于是他將目光瞄向同事,想借用同事名義貸款,然后將錢揣入自己腰包。

2021年8月,田某跟同事小顧講出了自己的難言之隱,“我老婆瞞著我買了一套房子,首付都付了,現在沒錢付尾款,求求你幫幫我”,說完,撲通一聲跪在了小顧面前,小顧和田某是7年的同事,平時在一個辦公室里上班,關系不錯,眼見田某下跪,小顧蒙了:“他是一個好面子的人,給我跪下,一定是真有難事了”,心軟的小顧答應了與田某一起去借貸公司借款,以自己的名義借出來270余萬元,隨后小顧將錢款全部轉給了田某。

同樣,田某還以相同的理由或是以“自己的公司資金周轉困難”為由,以同樣手法騙取同事小梁70余萬元、同事小彭97萬元。

聊天截圖

田某向三人寫了借條,并向他們保證,自己每月都會按時還錢,還了一段時間后,田某一分錢也還不出了,甚至出售了父母的房子,400多萬元的錢款也還不上他所有的債務,最終,走投無路的田某主動投案,而他所享受的奢靡生活如同泡沫一般,一戳瞬間破了。

經查,2021年8月至2022年10月,田某以上述手法,騙取同事小顧等3人450萬余元,后陸續返還上述被害人共計101萬元,造成上述被害人損失共計348萬余元。

檢察官認為,被告人田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實事、騙取他人財物,犯罪數額特別巨大,構成詐騙罪。日前,經普陀區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被告人田某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檢察官提醒:

樹立正確消費觀念

理性消費,按需購買

不做“剁手黨”,不可盲目跟風

切勿超前消費、攀比消費、盲目消費

本文來源:新民晚報

相關作者:江躍中

來源:上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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