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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A股的第一碗燕窩 上會前夜臨陣反悔

(原標題:A股的第一碗燕窩 上會前夜臨陣反悔)

財聯社|新消費日報9月22日訊(研究員 梁又勻),9月22日本是A股燕窩第一股“燕之屋”上會的日子。然而21日晚,燕之屋卻臨時撤回了IPO申報材料,發審委決定對其取消審核。

資料顯示,燕之屋主要從事燕窩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是國內小有名氣的燕窩品牌。2019年~2021年,燕之屋年營收分別為9.51億元、12.99億元和14.99億元,同期凈利潤分別為7870萬元、1.2億元和1.67億元。


【資料圖】

燕之屋持續攀升的營收和凈利潤表明,燕窩宣傳主打滋補養顏的特點,切中了不少消費者的消費心理。同時,隨著國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產品的研發優化,燕窩也不再是“奢侈品”。

然而,爭議也始終伴隨這家燕窩企業。2011年,燕之屋曾計劃赴港上市,然而其多家子公司卻被曝出亞硝酸鹽超標數倍的“毒血燕”事件。經過有關部門檢驗,燕之屋的多個批次血燕產品亞硝酸鹽含量超國家標準上百倍。

在燕窩食品安全信任危機下,不僅燕之屋上市被迫止步,連鎖反應之下我國曾在數年內禁止部分地區的燕窩進口。

“毒血燕”過后11年,隨著質檢標準的嚴格化,消費者對于燕窩產品安全的擔憂已不似從前。燕之屋也憑借每年上億元的宣傳投入,再次重新回到燕窩銷售賽道的頭部地位。不過,其重金投入的營銷也引來眾多質疑,內容是否涉及虛假宣傳等。

對于“臨陣反悔”的原因,燕之屋方面名沒有進行解釋。但從今年4月證監會發出的1.9萬字問詢函,以及網友的爭論中,或許可以看出些許端倪。

三年近7億元廣告宣傳 食品or保健品?

近幾年,燕之屋頻頻走入人們視線主要得益于劉嘉玲、林志玲、趙麗穎等明星代言。劉嘉玲、林志玲等明星在廣告宣傳中稱,自己的養顏美容秘訣就是吃燕窩,并且要選擇燕之屋。

同時,在小紅書、抖音、微博等社交媒體平臺的博主口中,“連續吃一年燕窩會有好氣色”、“皮膚白嫩”、“增強免疫力”等都成為了燕之屋燕窩產品的功能。

新消費日報觀察就以上功能咨詢了燕之屋的客服,客服始終并未正面回答與功效相關的問題,僅表示“燕窩產品屬于滋補品,每個人體質不一樣,吸收效果也不同”。但客戶還是向新消費日報展示了其用戶留言,“效果很難說,但整個人氣色很好”、“孕期全程在吃,寶寶生下來后所有人都夸營養好”。

在燕之屋直播間中,新消費日報就孕期女性食用燕窩的功效向主播留言,主播暗示稱,燕之屋燕窩有助于防止妊娠紋、保護孕期皮膚。品牌帶貨主播甚至暗示消費者,孕期每天服用不同含量的燕窩還可幫助胎兒身體智力發育、增強免疫力等。

以上宣傳話術早已遭到專家的質疑。2021年,曾有專家對燕之屋推崇的“孕期吃燕窩”的宣傳語表示懷疑。還有測評表示,燕窩中被吹捧的“唾液酸”在雞蛋中也可找到,而且含量更高。

測算結果顯示,燕之屋某產品每瓶僅測出0.09g,而中國疾控中心營養與健康所公數據,一個紅皮雞蛋(50g)就含有1.5g的唾液酸。

受近期“糖水燕窩”的虛假宣傳影響,越來越多的法律及食品從業專家表示,燕窩產品并非國家市監局認定的保健品、藥品,不具有保健功能,燕窩有助于胎兒大腦發育等更無實驗能夠證明。

頗為有趣的是,在燕之屋的研發項目中,新消費日報發現其正在開展“燕窩對卵巢早衰小鼠的影響及其機理研究”以及“燕窩水養潤顏保濕精華面膜的研發”。在為自身產品功效找尋證據的同時,也在拓展新產品方向。

通過多方的營銷及宣傳下,燕之屋抖音渠道銷量最受歡迎的一款燕窩,售價近600元,累計銷量已超一萬件,店內銷售量破千的產品更是達到了13款;在天貓渠道,最受歡迎的一款燕窩月銷量已突破7000件,同時還有5款燕窩產品月銷量破千件。

值得一提的是,燕之屋針對京東、天貓、抖音等不同平臺采取了不同的直播和營銷策略,其背后的獨立直播團隊達兩個以上。而支撐這一切的,是燕之屋每年給廣告宣傳投入的上億元成本。

財報顯示,2019年至2021年,燕之屋僅廣告宣傳費就分別達到了1.87萬元、2.37萬元和2.67萬元,占銷售收入的比例分別為19.72%、18.27%和17.85%。簡而言之,燕之屋僅廣告投放的支出,就分別是同期公司凈利潤的2.38倍、1.98倍和1.59倍。

從比例上看,近幾年隨著燕之屋營收規模的擴大,廣告宣傳費用占比逐漸下降,但更多的銷售人員、更多的線下門店以及明星代言費,使其實際銷售費用仍在水漲船高。

證監會的連環57問

2021年末,燕之屋首次向滬市主板提交招股書,擬募資10.19億元,用于生態產業園建設、營銷網絡的品牌推廣、研發中心升級以及補充流動資金。

等待4個月后,燕之屋卻收到了證監會的57個連環追問,總文字數超1.9萬字。問詢內容主要涵蓋信息披露、規范性和其他問題三方面。

據新消費日報觀察,證監會在關于燕之屋信規范性情況中,不少問題堪稱“靈魂發問”。

招股書中,燕之屋提到了線下經銷商的情況,證監會隨即要求其解釋經銷商與公司高管、客戶是否存在特殊關系(如是否存在前員工、近親屬設立的經銷商、是否存在經銷商使用發行人名稱或商標),這將涉及利益輸送問題。

在燕之屋歷年的前五大客戶中,公司副董事長鄭文濱、總經理李有泉均與其中部分客戶有著股權關系;而客戶當中,有不少實控人直接或間接地持有燕之屋的股權。在遞交招股書前,燕之屋副董事長一度通過收購經銷商公司減少關聯交易,但仍然收到了來自證監會的關注。

除了客戶采購外,在廣告營銷支出上也存在關聯交易的嫌疑。燕之屋持股比例比例達5%以上的重要股東劉震、宋曉玲,其旗下的廣告及傳媒公司曾為燕之屋提供大量營銷服務,并產生了上千萬元的預付款。這也是利益輸送風險高發處。

同時,證監會還多次關心起燕之屋的稅務問題,詳細詢問其在股權結構變化、收購、稅收優惠以及納稅義務上的具體情況。

據燕之屋最新招股書披露,2019年至2021年,在公司涉及的16起違法違規情況中,稅務問題的處罰達到11起,補交處罰金累計1250元。處罰事由大都為,未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

由于金額不大,在處罰之后,燕之屋往往要求當地稅務局開具公司稅務無重大違法記錄證明。

上市之前的三年內,燕之屋曾連續多次向全體股東派發現金分紅,累計金額已達到2.5億元。而這一分紅金額占到了公司近三年凈利潤的68.26%。

證監會就此關切到,公司分紅政策是否穩定,是否發生突擊分紅的情況,進而影響公司持續經營。

從燕之屋披露的分紅條件來看,只要公司不虧損、現金流正常且沒有重大投資計劃,即可向股東進行現金分紅,最高分紅比例可達到當年利潤的80%。偏低的分紅門檻使得公司出現連續分紅的情況。

據其2021年的第三次股東大會決議,公司上市后分紅將會充分考慮獨立董事和公眾投資者的意見,以三年為一個周期展開分紅,2022年以來公司未進行的分紅,將累積至上市后由新老股東共享。

除此之外,證監會還就燕之屋超45%的存貨率、通過轉讓購買而來的專利具體情況,要求其詳細說明。

日前,有媒體曾就證監會的57個問題致電燕之屋,詢問其是否已按時回復。燕之屋方面表示,已提交審核意見的反饋回復。但新消費日報查詢后并未發現相關披露,在其最新的招股書中也并未出現更多材料補充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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