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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東法院:溫情調解離婚案件獲當事人感謝

日,肥東縣人民法院收到當事人常某的一份感謝信,對肥東法院在調解其離婚案件中,對調解員及承辦法官善解人意的話語及實際行動表示感謝。

常某出生于1951年,是一名上海女知青。在安徽插隊時,常某認識了被告周某,后來戀愛、結婚,并生育一男一女。婚姻的開始,雙方感情和睦,夫妻恩愛。后來雙方回到上海生活、工作,因為三觀不合,雙方經常為生活瑣事爭吵,夫妻感情慢慢淡薄。2009年,被告周某回到安徽肥東生活,雙方分居至今。同年,原告常某曾向上海市法院起訴要求離婚,因被告不同意離婚,原告常某自愿撤回起訴。但是在那之后,夫妻雙方一直分居,感情已經完全破裂且無和好可能。原告常某訴至法院請求判決雙方離婚。

該訴前調解案件被委派給特邀調解員李金華調解。拿到案件后,經李金華多次電話耐心溝通后,雙方同意到法院進行調解。法官助理考慮到原告常某系從上海遠道而來,且已70多歲,首先對該案件進行了對接。經過法官助理和調解員悉心的調解,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同意離婚。考慮到原告需要坐高鐵返回,法官助理當天加班制作調解書,完成后送達給當事人。

自2019年,肥東法院開展訴調對接工作以來,類似這樣的調解案件數不勝數。調解員在訴前調解工作中,經常利用下班和周末的時間聯系當事人,冷言冷語聽過,發自內心的感謝也接受過。訴調對接法官則輪流排班對接調解,多的時候半天就要對接十幾個調解成功的案件,為了方便當事人,經常顧不上吃午飯,或者直到晚上七八點才下班。調解員和法官們默默的奉獻,耐心的調解,認真的工作態度,也換來了肥東法院訴調對接工作順利的開展,也得到上級領導和社會各界人士的認可。